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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拟订了《2015年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现将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凡属重大事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情,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都对外公开。如涉税公告、涉税通知、计划规划、税收收入及其完成情况;行政审批项目、程序及执行情况;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行政执法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及群众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本单位的行政职能、职责范围;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过程、办事时限和办事结果等方面信息。
(二)严格审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我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要求科室在制作拟公开文件信息资料时,必须同步确定公开属性、公开方式和公开时间,发放前要按照《2015年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要求进行保密审查,严格把关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脱节,严格禁止未经审查和批准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5年底,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6条。
我局围绕“营改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等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相继公开了如《新疆国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向社会进行宣传,使纳税人能够全面了解政策,准确计算税款,知晓办税流程,确保了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未接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件。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在内容实用性、信息获取便捷性、工作发展均衡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改进提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待拓宽。在基本政务信息领域,在机构设置、领导分工、人事信息、工作动态、政府文件等方面,信息公开程度相对较高,公示公告、行政权力、统计数据公开还不够。二是公开信息更新力度有待提高。因为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的影响,以及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及指导不够,需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上传、发布、更新力度还达不到公众和上级要求。
(二)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更富有创造性的贯彻落实《条例》、《实施办法》和巴州国税局的工作要求,积极夯实工作基础,大力推进渠道建设,着力为广大纳税人及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的信息服务,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长效管理机制,力争取得新的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