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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09日 10:59:32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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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硕县国税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硕县国税局拟订了2016年和硕县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和硕县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和硕县清水河北路国税局,邮编841200,电话:0996-5624013)。

  一、提高认识,健全机制

  和硕县国税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日常工作、具体协调、检查和指导,牵头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办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度工作报告以及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核工作。人事教育监察科主要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工作。明确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在制度建设上,为了确保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序运行,和硕县国税局先后制定了《和硕县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硕县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硕县国家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和硕县国家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和硕县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和硕县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等相关制度办法,明确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公开信息范围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同时,根据州局和县委、县政府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结合实际,制订了《和硕县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就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两个方面,从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等做了具体规定,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透明。

  二、拓展形式,务求实效

  2016年,和硕县国税局充分依托各大宣传平台,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实效。

  (一)县政府网站公开。在政府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要涉及领导介绍、机构设置、主要职能、行业概况、税收政策法规、办税指南、行政许可规定等内容。拓宽了社会媒介渠道,及时广泛地向社会各界全面反映涉税政策变化与国税工作成效,加强了宣传,充分保障纳税人依法行使知情权。

  (二)办税服务厅公开。以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为契机,不断完善办税服务厅的各项便民服务措施,将窗口服务规范,程序及相关信息上墙,建设良好的窗口服务环境。设置公示栏,将需要纳税人了解知晓的信息专门进行张贴公示,方便纳税人前来查阅。以现场咨询、电话等形式,为纳税人提供办税程序、涉税政策等方面的咨询和辅导,既优化了税收服务,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

  (三)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公开。采用自助语音系统、人工坐席等手段,加强了与纳税人就政策告知、办税指南、纳税咨询、发票查询、涉税举报、投诉监督等方面的沟通,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局域网公开。通过局域网、通告栏、公文处理系统等及时公开并更新机关内部管理的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对内公开。

  (五)税收宣传月活动公开利用税收宣传月活动上门辅导,送税收政策、送税收建议。

  三、加强监督,适应新常态

  2016年,和硕县国税局坚持结合实际,依法审查,开展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对拟公开的一般性政府信息,由主办科室进行保密初步审查后,经科室领导审签,交办公室保密岗位负责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复审。涉及重要内容的信息,呈报分管局领导审核确定后,再予以公开。为了加强社会各界对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专门设立了监督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截至目前,和硕县国税局未发生一起因保密、内容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泄密事故。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和硕县国税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20161230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20条,占30.3%;政策法规14条,占21.21%;重大决策13条,占19.7%:工作动态19条,占28.79%;其他1条,占1.52%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由于年度内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由于年度内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方面的行政复议申请,也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方面的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和硕县国税局用于进行网站建设培训、主动公开信息宣传等费用支出约为1万元。

  2016年,和硕县国税局对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未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

  二是完善政务公开机制。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

  四是认真做好主动公开。

  信息公开,是坚持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新的一年,和硕县国税局将再接再厉,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巴国税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工作要求,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水平。

  和硕县国税局

  20161231

文档附件

    稿源: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硕县国税局  【关闭窗口】【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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