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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09日 10:59:32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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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台县国税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轮台县国税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轮台县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轮台县文化路国税局,邮编841600,电话:0996-4691212)。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一是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政务行为。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行相应调整和补充,进一步强化“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二是完善政府公开备案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统一归档,保存备查,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备案和监督等制度,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通过不断加强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制度等。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信息公开数量有所提高,政务公开公开人员注重信息公开数量,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的质量。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要求,积极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712月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1条,行政决策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条,社会服务类信息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6条,其他类信息2条。信息以政府网站的形式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受理申请的数量为0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7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2017年底,我局未发生该项费用支出,未向纳税人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部门协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公开内容更新还不够及时,内容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还有待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为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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